东南网3月12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今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组织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对福州洪山桥一带放生物种市场销售的商户开展检查,重点排查鳄雀鳝、豹纹脂身鲇(清道夫鱼)、巴西龟等外来物种经营情况。
近年来,随着宗教放生活动逐渐增多,宗教界水生生物放生规模越来越大,对弘扬关爱生命、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理念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还存在一些放生活动不科学、不规范,不仅没有起到正面作用,反而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此次外来物种入侵专项执法行动,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巾帼”执法队同志向商铺及现场放生群众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向商铺发放可放生物种图鉴,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如果已经饲养外来水生动物,是不允许随意在野外释放和丢弃的,随意丢弃的外来物种会对我们的生命健康安全和生态环境构成一定威胁,若不想饲养处来物种的,可以委托科研机构、渔政等部门进行专业处理或自行无害化处理。
当天放生现场,此次活动组织者佐化堂科学放生协会会长徐志勇表示,我国佛教、道教等宗教中各类放生的特殊宗教节日三十多场次,很多群众都会在这些节日通过放生进行祈福,由于放生物种及其来源地的多样化和复杂性,不恰当的放生行为给环境、生态、生物、社会和人自身带来了不少问题,最引人注目的当属威胁和破坏生态安全。特别是,没有科学规范的放生行为,将没有天敌的外来入侵物种投放在江河湖海中,造成放⽣地原有⾷物链结构破坏,原有的物种种群急速减少甚⾄灭绝,让原先大爱慈悲的“放生”行为承担了“杀生”的后果。徐志勇表示,如果放⽣⽅法不当,既背离群众慈悲初衷,甚⾄造成更多的生物伤害和⽣态环境的破坏。徐志勇也呼吁,省内海洋与渔业系统执法队伍可以通过与民宗部门联动,进一步规范省内各宗教团队的放生行为,将群众的放生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强执法,针对重点人群开展普法宣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意识,引导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擅自引入、放生或者丢弃外来生物的危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外来物种入侵防控的良好氛围;对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将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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