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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福建省各级各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检查范围包括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时段,抓住重大隐患和问题,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全面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福建各地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日前,漳州市和泉州市安委会对外进行了通报曝光。

泉州市曝光一批安全生产大检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泉州市曝光一批安全大检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泉州中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储存甲醇、经营醇基燃料

4月27日,鲤城区安监局与浮桥街道安监站执法人员在对鲤城区浮桥街道东边社区繁荣路512号即旧的夏阳加油站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泉州中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该地方从事危险化学品甲醇的储存和销售以甲醇为主要成分混配的醇基燃料的经营活动。现场油罐内储存有甲醇,经泉州市计量所鉴定约18.45立方米、约14吨(因计量误差和甲醇挥发等因素,7月13日委托保管时称重为8.11吨),闽C8Y782小货车塑料桶内装有醇基燃料若干桶。

鲤城区安监局经初步调查认定,泉州中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经营者乐某某没有按规定申请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鲤城区浮桥街道东边社区繁荣路512号从事危险化学品甲醇的储存和销售以甲醇为主要成分混配的醇基燃料的经营活动,属于无证非法经营;且其经营数额经初步确认达50万元以上,已经涉嫌犯罪。

7月3日,鲤城区安监局将泉州中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储存甲醇、经营醇基燃料案移交给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当日即立案处理。目前,案件正在侦查处理中。

丰泽区水山乐园工艺品厂“6·29”触电事故

6月29日上午,位于丰泽区北峰街道群峰社区丰宅路66号丰泽区水山乐园工艺品厂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2名作业工当场死亡的严重后果。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查阅资料进行调查取证,并委托福建省东南司法鉴定所进行技术鉴定,查明事故直接原因,系企业厂区没有配备漏电保护装置,擅自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可移动式插座。

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原因和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黄新杰、现场管理人员林冠、厂房出租方温佳鑫等3人于近日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闽C-C008X号货车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案

7月12日21时,丰泽区安监局在北峰街道办事处北清东路黄鹤楼后面停车场查获一辆疑似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普通货车,车牌号为闽C-C008X。

经立案调查查明:闽C-C008X号货车属陈清巧和程绍国共同出资购买,龙忠发是陈清巧雇佣的驾驶员,平时是陈清巧在使用闽C-C008X号货车,7月12日晚由陈清巧安排龙忠发运载9桶(每桶150公斤)液体甲醇,从晋江五里工业区金顺化工公司到北峰北清东路黄鹤楼。该趟运输费用归陈清巧所有。该趟运输的液体甲醇为危险货物,陈清巧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陈清巧的行为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属于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参照《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道路运政)第2116序号一般情节规定,已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经研究后,决定给予当事人陈清巧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泉州市建源树脂有限公司苯乙烯储罐及生产装置未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

泉港区安监局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配备情况开展“回头看”,于8月17日检查中,发现泉州市建源树脂有限公司苯乙烯储罐及生产装置未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执法人员立即下达《现场处置措施决定书》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泉州市建源树脂有限公司暂时停产停业整顿,并限期整改到位。

鑫光工贸有限公司(晋江仓库)非法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

7月21日,晋江市安监局发现鑫光工贸有限公司(晋江仓库)位于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区裕源路的仓库非法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经立案查实后,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及5万元违法所得,并处10.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泉州市曝光一批安全生产大检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泉州市曝光一批安全生产大检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泉州市曝光一批安全生产大检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泉州市曝光一批安全生产大检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漳州市对诏安县“8.17”火灾事故进行通报

2017年8月17日19时50分,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文化古街A幢12号沿街店面“得珍水性涂料店”起火,火势至17日21时30分扑灭,该起火灾共造成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日前,漳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关于诏安县“8•17”火灾事故通报的通知》,对改起事故进行通报。

通报要求,立即组织一次拉网式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突出商场市场、餐饮娱乐、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城乡结合部、出租屋、易燃易爆品生产仓储、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多合一”“九小”场所等重点防控对象,彻底摸清底数,切实把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现象摸清摸透,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要认真落实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制度,特别是对企业使用的一些新材料、新工艺,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装修施工、投入使用;对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员工未经培训合格上岗、不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设施或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阻碍、堵塞、锁闭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予以强制清理、拆除;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通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边查边改,隐患排查工作务必“全覆盖”,所有管理对象必须100%排查到位,所有安全隐患必须100%排查清楚,所有排查出来的隐患必须100%建立台账,所有隐患必须100%告知管理对象。整改工作务必到位,100%落实整改责任人,100%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100%销号整改到位,切实把风险有效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及时消灭在事故前面。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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