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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大田县纪委通报一起党员干部醉驾被“双开”处理典型案例。

大田县谢洋乡计生办原主任林凤象醉驾案。2016年12月9日2时许,林凤象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晋江市晋南高速路口路段,被晋江市公安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5.67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2016年12月16日,晋江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林凤象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2017年3月13日,大田县人民政府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2017年3月,林凤象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通报要求,大田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认真汲取教训,本着对社会、对组织、对家庭负责的态度,引以为戒,时刻警醒自己,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监督,及时抓早抓小,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注重预警教育,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防出现“破法”行为。对一意孤行触犯法律法规的党员干部,要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释放“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强烈信号。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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