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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3日上午,武汉蔡甸区人民法院优秀的共产党员、四级高级法官李志强同志在精准扶贫任务之中,因突发大面积心肌梗塞及脑溢血,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终年56岁。

李志强个人资料

李志强同志生于1960年9月20日,河南西平县人。1981年2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区人民法院法警、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1990年12月调乡镇工作,先后任奓山街组织委员、副镇长;原柏林乡党委副书记等职,1997年12月经组织批准回法院工作任副处级干部、四级高级法官。该同志因业绩突出,曾多次获得优秀党员、先进个人等荣誉,立功嘉奖。

李志强同志作为蔡甸区人民法院的优秀法官,长年扎根基层,工作在司法一线,他不顾积劳成疾的身躯,忘我工作,乐于奉献,兢兢业业、殚精竭虑。自2015年11月始,李志强受区法院党组委派,担任区法院驻张湾街同心垸村精准扶贫工作队队长。他每周都要亲自下乡,进村入户,深入了解扶贫对象的家庭情况,详细掌握其脱贫动态,针对不同的家庭情况制定不同的帮扶措施,帮助解决脱贫致富过程中村民们遇到的所有大大小小的问题。在李志强同志的全力帮扶下,同心垸村2015年已脱贫4户12人,2016年已脱贫3户10人,2017年预脱贫13户34人。3月3日上午,李志强同志参加同心垸村支部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后,在前往贫困户家中走访的途中,突发大面积心肌梗塞及脑溢血,生命永远定格在56岁。

李志强同志不幸逝世是法院的重大损失,我们失去了一位好同志、好战友。对李志强同志的逝世,我们法院全体同仁表示最沉痛的哀悼和最深切的怀念。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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