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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13日讯时下赌博之风盛行,成为危害社会秩序、影响人们正常工作生活、诱发其他犯罪的毒瘤。因为欠下赌债被非法拘禁的案例也屡见不鲜。日前,经明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刘某、谢某、汤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0个月、谢某拘役3个月、汤某拘役4个月。

欠下赌债“玩失踪”

2014年11月初的一天凌晨,虽然明溪县的道路上已经没有什么行人,但有一家棋牌室依然热闹非凡。“啊,这一把稳赢!”“又输了,晦气!”“快点,我要赢了!”……多名参与麻将、扑克牌等赌博的居民在牌桌上玩得热火朝天。

“今天真不走运,等我借点钱回来继续翻本……”无业又嗜赌的温某在短短几个小时内输完身上所携带的数千元现金后,仍然不肯罢手。于是,他便到附近找了朋友老刘借到3000元,继续回棋牌室赌博。谁想,温某非但没有“回本”,反而再次输个精光,只好灰溜溜走出棋牌室。

“老温,几天前你借我的3000元是不是该还了?”不久,老刘便联系温某讨要欠款,但温某一直没钱还给老刘,只能编造各种理由推脱:“我最近在外地,回去了马上还给你”“老哥,再宽限我几天,最近手头紧”……害怕被催债,温某不敢回家,也不敢找朋友聚会,更不敢在最爱的棋牌室亮相,他总是想方设法躲避着老刘。

老刘见温某不接电话、玩起了“失踪”,心里已是怒火冲天。托人多方打探温某的行踪,但一直未能获悉消息,一气之下便将此事告诉了儿子刘某。

策划实施“美人计”

“吃了豹子胆了,敢不还钱!”听完父亲的叙述,刘某怒火中烧,决定帮年迈的父亲寻找温某讨要欠款。刘某将此事告诉汤某等几个朋友,大家纷纷“献策”。其中一人向刘某提议,找一个年轻女子,添加温某的微信,然后顺势将温某“钓”出来。

刘某觉得此法可行,便从父亲手中要到了温某的微信号,通过注册微信号“枫雪”并配以网上下载的美女图片做头像,成功添加了温某为好友。刘某用女人特有的口吻和温某聊天,为防止他起疑心,一直没急着约他出来。

直到2014年12月7日18时许,对“枫雪”颇有好感的温某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终于约了心仪的“她”在某宾馆见面。刘某等人设下的“美人计”开始奏效。此时,早已等候在宾馆附近的汤某看到温某出现在该宾馆的大厅后,便及时通知了刘某。

“老谢,你把你车子开到宾馆附近接个人!”匆匆赶到现场的刘某将温某抓了个正着,并打电话给好友谢某,让他开车帮忙将温某带到明溪县与清流县交界的某山头上。

“老汤,你过来一起帮忙看人,我就不信他不还钱!”刘某将温某“安顿”好之后,再次打电话给汤某等人到该山头轮流看守温某,连上厕所也紧跟着。随后,刘某便向温某讨要所欠的债款,并要求温某打电话给亲朋好友借钱还债。温某实在求助无人,只好一直求饶,但丝毫起不到任何作用。

“不把钱还来,有你好果子吃!”刘某、谢某、汤某等人见温某“不见棺材不掉泪”,便对他进行殴打。温某求饶无效,最终交代所开的宾馆房间里还有一点财物,希望先偿还部分欠款,事后有钱尽快归还。

非法拘禁受刑罚

“算了,他可能真没钱,先按照他说的做吧!”当晚24时许,刘某便叫谢某开车将汤某、温某等人送至该宾馆。指使汤某将温某放在宾馆房间里的500元现金和一部苹果手机4拿走,还强行要求温某在宾馆前台写下2500元的借条,尔后双方纷纷离开。

2014年12月8日,温某到明溪县公安局报案,明溪县公安局于同年12月11日立案侦查。2014年12月29日,刘某在将乐县某车站附近被公安机关抓获,2015年2月26日、6月25日,谢某、汤某先后落网。

据了解,刘某曾于2008年6月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3年4月犯非法采矿罪、故意伤害罪再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2013年11月才刑满释放。

日前,明溪县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谢某、汤某伙同他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刘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是累犯,具有殴打情节,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谢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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