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11月1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何遇舟 宋敏) 莆田一男子利用漏洞,套取“一元夺宝”平台中奖人信息,冒领他人黄金50克及苹果手机一部,价值18600元。昨日,海都记者从莆田秀屿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一审审结了此案,被告人胡某犯诈骗罪,被判免予处罚。
QQ群闲聊发现漏洞冒领奖品
据介绍,胡某是一名22岁的青年,其在一个关于“一元夺宝”商品变现的QQ群中闲聊时,有人在群里讲网易的“一元夺宝”领奖可能存在一些漏洞。胡某经过认真分析,觉得可以利用这些漏洞冒领别人的奖品。在这个群里经常有一些中奖者的信息被某些人发到公屏上面,借此得到他人奖品之后,很快就能变现发一笔小财。
今年4月11日,胡某在网易“一元夺宝”平台上得知莆田秀屿区的陈某中得50克中国黄金,立马觉得机会来了。他利用夺宝平台电话客服及顺丰快递公司领取快递过程中存在的漏洞,通过拨打网易客服电话套取了陈某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快递单号等信息。随后,他通过查询这单顺丰快递的物流,得知快递即将到达秀屿。次日下午5时许,胡某提前到秀屿区的顺丰快递网点,冒充陈某骗领了属于陈某的装有50克黄金的包裹,价值13050元,后转手以12750元的价格将其卖给同案人周某(另案处理)。
故技重演再次冒领被识破
4月14日,陈某又夺得苹果6S手机一部。胡某故技重演,再次冒充陈某想以同样的方式领取手机,但在其领完快递刚要离开时,被顺丰网点快递人员发现,当场予以扣留并报了警。案发后,胡某将黄金折价款及手机退还给被害人陈某,并取得了陈某的原谅。5月4日,陈某出具谅解书,对胡某的诈骗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186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胡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涉案赃款赃物已被追回,并能取得被害人谅解,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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