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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公交公司建设的充电桩

莆田公交公司建设的充电桩

海峡网11月1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 文/图) 近日,莆田市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局联合印发《莆田市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实施细则》,对2016年莆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补助标准、充电设施补助标准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记者梳理发现,乘用车、客车、专用车、货车的补助标准不一,其中,纯电动客车、燃料电池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每辆最高可获补助25万元。

车辆须在莆田销售并上牌

莆田市经信委工作人员介绍,新能源汽车指的是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并享受中央财政补助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莆田市申请购车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应于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莆田市辖区内购买,并在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注册登记。

据透露,地方补助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省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市与县区各承担50%,年度终了后通过市区上下级财政结算扣缴。国家和地方财政补助总额不得超过汽车合理销售价格的70%。在确保及时足额兑现给消费者的前提下,补助资金可通过销售机构兑现。

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高

根据规定,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按纯电动续驶里程R(工况法、公里)不同分档计算。其中,100≤R<150,纯电动乘用车补助1万元;R≥250,纯电动乘用车补助2万元;R≥250,纯电动乘用车补助2.5万元;R≥50,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补助1.5万元。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客车根据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按纯电动续驶里程R(等速法、公里)不同分档计算,最低补助6万元,最高补助25万元。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等专用车、货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900元,每辆最高补助不超过7.5万元。

燃料电池汽车方面,燃料电池乘用车每辆补助10万元;燃料电池轻型客车、货车每辆补助15万元;燃料电池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每辆补助25万元。燃料电池汽车是电动汽车的一种,通过车载燃料电池氢气和氧气的化学作用,变成电能动力。

莆田年内建11座城市充电站

充电设施的补助对象为公用、专用充电设施(包含公交领域)的投资建设单位。对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单位新建的公用、专用充电设施(包含公交领域),按直流快充桩495元/千瓦、交流桩150元/千瓦补助。根据规定,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后,申请充电设施补贴的建设运营单位可向市经信委提交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报告,并承诺相关充电设施运营时间不少于3年。

记者了解到,今年10月1日,莆田市首座公用集中式电动汽车快充站在秀屿区市政广场建成投用。今年年内,莆田市还将建成投用另外10座城市充电站,设置64个直流快充桩。

据悉,提供材料的单位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骗取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理,并收回补助资金。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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