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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HOUSE消息(文/刘雅鸣)本网获悉,日前厦门市规划委公布了《厦门市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规划(修编)(2016-2030)》,文件显示,厦门将建成4个市级文化中心,未来厦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半径应不大于15分钟步行距离(约1.5公里)。具体如下:

规划范围:厦门市市域总面积1699平方公里,包括思明、湖里、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六个辖区。

规划期限:近期(2016-2020年);远期(2020-2030年)。

规划对象:规划对象为街道级及其以上级别的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及文化活动场所,包括图书馆、档案馆、文化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综合文化站、文化广场(公园)、剧院、音乐厅以及大型公共文体活动场馆等。

按设施的功能类型与设置的规范要求划分为四类:

(1)图书阅览类:包括公共图书馆、档案馆。

(2)文化展览类:包括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展览馆、会展中心。

(3)群众活动类:包括综合活动文化站、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文化广场(公园)。

(4)艺术表演类:包括剧院、音乐厅、大型公共文体活动场馆。

规划编制重点:

(1)综合评估厦门市公共文化设施的现状水平及存在问题,针对性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

(2)明确各级各类文化设施配建标准与要求,分级、分类配套,构筑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功能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完善的公共文化设施体系与网络;

(3)科学、合理布局各级各类设施,以市级、区级和街道(镇)级的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为重点,形成与城市空间布局相适应,服务均等、使用便利的文化空间体系。社区级文化设施布局方式以规范条文方式进行规划引导。

发展目标:

围绕着构建开放性和多元化的国际化城市文化发展战略,将厦门市建成中国东南沿海重要文化中心城市,成为集中展示闽南文化魅力的窗口、海峡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和文化产业合作中心,以及多元交融的艺术之城、引领潮流的时尚之城和享誉海内外的文明之城。

(1)完善服务体系;

(2)强化文化辐射;

(3)彰显地域特色;

(4)建设标杆城市。

规划参考指标:

(1)至规划期末,人均公共文化设施用地规划建议为0.45~0.60m2/人。

(2)规划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书册数应不低于1.5册/人。

(3)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半径应不大于15分钟步行距离(约1.5公里)。

公共文化设施设施配建思路:

公共文化设施应按照“基础性”和“特色性”双重要求设置。

“基础性”公共文化设施是指按照规范要求的必须配置的设施,包括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市级综合博物馆、市级科技馆、市级美术馆、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文化广场等。对于“基础性”公共文化设施的设置应保“质”保“量”,即各项指标达到配置标准且布局合理。

“特色性”文化设施是指展示城市特色文化的设施,包括特色博物馆、纪念馆、展示馆、文化公园等。“特色性”文化设施与城市的历史人文、民风民俗、自然环境等息息相关,设置时应充分挖掘当地的文化资源,因地制宜,突出个性。

公共文化设施总体结构:

厦门市公共文化设施布局结构为“一岛、一带、四心、多点”的总体格局。

一岛:厦门本岛文化设施集聚区;

一带:厦门湾文化发展带;

四心:4个市级文化中心,分别为厦门市文化艺术中心、厦门岛东部文化中心、海沧马銮湾文化中心和翔安东坑湾文化中心。

多点:岛内外各区形成多个区级、组团级文化中心和文化设施集聚区,分别为思明旧城文化中心、湖里文体中心、鼓浪屿艺术岛、海沧新城文化中心、集美新城文化中心、杏林文化中心、集美学村文化中心、同安旧城文化中心、同安新城文化中心、翔安文化中心、翔安南部新城文化中心。

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布局:

至2030年,全市将形成3个市级文化中心,分别为厦门市文化艺术中心、厦岛东部文化中心、马銮湾文化中心,远景结合岛外市级中心的建设,规划还将形成东坑湾文化中心。市级新增设施位于厦门岛东部、马銮湾文化中心、集美新城文化中心、同安南部新城、翔安南部新城,主要设施类型为展览类、群众活动类、艺术表演类。

至2030年,规划市级公共文化设施用地面积:171.41公顷。人均用地面积:0.27平方米。市级公共文化设施用地51处,设施个数84个,其中新增用地21处,新增设施25个。

区级公共文化设施布局:

至2030年,全市将形成11个区级、组团级文化中心,其中有8个为现状保留,分别为思明旧城区文化中心、鼓浪屿艺术岛、海沧文化中心、杏林文化中心、集美学村文化中心、集美新城文化中心、同安旧城文化中心、翔安新店—马巷文化中心;规划新增3个,分别为湖里文体中心、同安新城文化中心、翔安南部新城文化中心。区级(组团级)公共文化设施主要围绕着这11个文化中心及其周边区域进行布置,形成集聚效应明显、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公共文化活动区域。

至2030年,规划区级公共文化设施用地面积:115.26公顷。人均用地面积:0.18平方米。区级公共文化设施用地57处,设施个数110个,其中新增用地20处,新增设施46个。

街道级公共文化设施布局:

至2030年,规划街道级公共文化设施用地面积:69.49公顷,人均用地面积:0.11平方米。街道级公共文化设施主要结合规划管理单元设置综合文化站和文化广场。街道级公共文化设施用地95处,设施个数147个,其中新增用地40处,新增设施104个。

厦门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公布 建4个市级文化中心

厦门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公布 建4个市级文化中心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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