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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居住证办理点可望增至140个 可享这些便利

不论是去年12月1日居住证申领工作的正式启动,还是本月10日省公安厅出台的居住证申领新政,本报都在第一时间做了详细报道。昨日上午,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副处长张文远做客本报热线968820,回答读者来电提问。不到2小时,读者来电多达351个,据不完全统计,截至昨日下午5时,咨询居住证相关问题的来电超过540个。

由于时间有限,在昨日上午不到2小时的执掌热线过程中,张文远接通了15位问题较为典型的读者来电,给出详尽回答。日前省公安厅出台的居住证申领新政,成为大家普遍关心的话题。

“听说出台了新政,什么时候实行?”“我昨天去派出所问了,他们怎么说没接到通知?”仅昨日上午执掌热线期间,就有不少于10名读者前来咨询居住证申领新政问题。

“从下周一,也就是1月16日起,我市将根据省公安厅要求,实行申领居住证新政。”张文远说,该项政策只是过渡性的,有效期至2017年6月30日终止。2017年7月1日起,仍将严格按照《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办理居住证申领业务。

这项便民政策到底“便”在哪里?记者了解到,按照原规定,只有满足外地户籍人员在厦办理居住登记或持有效暂住证满6个月以上,且在厦门有合法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才可申领居住证。而新政实行后,只要申报了居住登记(按原居住登记须知办理),同时提供11种证明材料中的任意一种,即可申领居住证,并且省去6个月的等待期。

办理居住证,请记住这些数字

半年过渡期

1月16日起,我市将根据省公安厅要求实行申领居住证新政,该项政策只是过渡性的,有效期至6月30日

11种申领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

4.录用(聘用)证书

5.社保缴纳凭证

6.自有(亲友)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7.购房合同复印件

8.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9.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10.学生证

11.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盖公章)

10台制证机

明日第一批10台制证机将抵达厦门,预计近期与市民见面,其中海沧公安分局、翔安公安分局各1台,其余4个分局各2台

140个办理点

省公安厅特批厦门在53个派出所窗口之外,在居民集中的区域增加办理点。可供居民办理居住证的地点,有望增加到140个。这样的办理点至少会有4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至少配备3名工作人员

300万人将申领

民警提醒市民,若要享受新政,办好居住登记是前提,而居住登记的申报仍要按原居住登记的须知办理;厦门有近300万人口须办理居住证,派出所的办证压力巨大,因此希望群众多些理解,错峰办理,也减少自己申办过程中的排队时间

举措

办理地点增加 厦门获特批增设办理点

自开始办理申领居住证后,厦门的申领人数占到全省申领人数的95%。昨日,记者了解到,为了缓解厦门居住证窗口办理压力,目前,福建省公安厅已经特批,全省仅允许厦门,在53个派出所窗口之外,在居民集中的区域,增加办理点。也就是说,将原有网络延伸,至特定政务外网办理。

张文远介绍,未来计划在全市建立87个这样的办理点,加上原来的53个派出所窗口,可供居民办理居住证的地点,有望增加到140个。这样的办理点,预计规格如下:至少拥有4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至少配备3名工作人员。记者了解到,目前已经开始相关的建设招标工作。

等候周期缩短 10台制证机近期投用

信息采集,传递给省公安厅,再由省厅制证后,送回厦门——居住证制作一来一回,增加的是申领人的等候时间。针对这种情况,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多方协调,采购了居住证的制证机器。昨日,张文远透露,明日第一批10台制证机将抵达厦门。在安装、调试之后,预计近期与市民见面,其中海沧公安分局、翔安公安分局各1台,其余4个分局每个分局2台。具体安装地点,由各分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调。

未来,市局将在全市所有派出所安装制证机。办理点采集到的信息回传至派出所后,就可以进行制证,缩短居民等候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至于何时到位,张文远表示,将尽最大的努力,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这项工作,乐观估计春节前后就可实现。

释疑

集体办理行不行

暂住证断档怎么办

困扰群众的普遍问题有解了

有人焦急盼新政,有人为申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愁。记者梳理昨日全天读者来电中较为普遍的4个问题,请人口管理处民警统一回答。

问题1

单位包住人员如何办证?

读者来电表示,自己是企业员工,办理过暂住证,目前居住在集体宿舍,没有租赁合同,只签过劳动合同,是否可以集体统一办理居住证?

人口管理处民警表示,根据规定,除了未满16周岁或60周岁以上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可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外,其余均要本人亲自办理。

对于没有租赁合同的,民警建议,一是可以选择在新政规定的过渡期(1月16日至6月30日)内,在我市申报暂住登记后,提供可以证明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经民警调查属实即可办理。

若在6月30日以后办理,居住在单位内部或单位自购(自建)房屋或租赁房屋的(须报备),须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盖公章)和产权证复印件或权属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批建手续复印件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问题2

暂住证到期了怎么办?

从去年12月1日居住证申领启动起,“断档”问题就愁坏了不少人。

人口管理处民警表示,这类群众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可以直接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另一种情况是不符合居住证申请条件,应该去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填写《福建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领取《福建省暂住登记凭证》,保证暂住时间不“断档”,才不会影响今后居住证的申领。

不过也别太发愁,民警建议此类人群搭“顺风车”——在执行过渡政策这段时间,在我市申报暂住登记后,提供可以证明在居住地实际居住满半年以上材料的,经民警调查属实,即可申领居住证。

问题3

小孩怎么办理居住证?

把自己居住证的问题搞清楚了,不少家长又开始发愁孩子办理居住证的问题。

人口管理处民警给出最方便途径:若孩子为学龄前儿童,则按照“合法稳定住所”这个条件办理居住证;如果是已入学学生,则按照“连续就读”这个条件办理居住证。

问题4

等证时如何办车管所业务?

已申领居住证,还未拿到证件的居民,如何在车管所办理业务?民警表示,居民可以持申领回执单,注明在厦居住地址,以及辖区派出所印章,以此为依据,申请业务办理。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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