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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6月2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榕交警)路见司机车窗抛物,市民“随手拍”并向警方举报,没想到竟然揪出司机无证驾驶。昨日,这名司机因两项违法行为,被警方依法处以罚款1550元、拘留15天、扣留机动车。

昨日上午,一辆车牌号为闽AG7M25的小车经过晋安区安亭路时,驾驶员将一张用过的废纸巾抛撒出车窗外。这一幕刚好被附近的市民拍下,他当即向福州警方反映。

福州市交警支队介入后迅速锁定该车,并依法传唤驾驶员齐某。昨日下午,齐某来到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晋安大队接受调查。经查,齐某开车时向车窗外抛撒纸巾的行为属实。对这一行为,齐某懊悔不已。民警还发现,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相关法规规定,驾驶机动车时向道路抛撒物品,记2分、罚款50元;无证驾驶机动车,罚款1500元、拘留15天、扣留机动车。据此,交警部门依法对齐某两项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50元、拘留15天,同时采取扣留机动车强制措施。

据了解,福州交警持续对汽车驾驶员及乘客随地吐痰、乱扔烟蒂、车窗抛物等行为开展整治,并倡导、鼓励市民加入到交通违法整治的队伍中来。目前,福州市交警支队官方微信公众号“福州交警微发布”开设了“随手拍”举报功能,市民看到交通违法行为时,可通过这一渠道拍照上传进行举报。市民也可以通过福州市交警支队门户网站进行举报。

昨日,福州市交警支队还通过“福州交警微发布”通报了两起车窗抛物案例,在6月19日、25日,车牌号为闽AD875学、闽JFS651的车辆分别被抓拍到车窗抛物,相关当事人面临处罚。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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