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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我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只要招收5名以上残疾学生的,都要开设特教资源教室,为更多残疾学生提供针对性的特殊辅导,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经有13所学校开设了特教资源教室。根据《通知》要求,到2019年,我市要保证每个街道都有一所普通中小学设立特教资源教室,各区至少要有一所幼儿园设立特教资源教室。每间特教资源教室至少应配备1名特教资源教师。

《通知》还明确,对于各区每建成一间特教资源教室,市财政将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区财政每年将按每个教室不少于20万元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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