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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9日讯 德科立(688205.SH)近日发布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拟参与德科立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钱明颖;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2,374,280股,占德科立总股本的比例为1.50%。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出让方委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截至2026年3月6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已发行股份的数量为15,481,854股,占德科立总股本比例9.78%。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钱明颖持有德科立的股份比例超过5%,非德科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出让方与国泰海通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年3月6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截至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披露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3月6日,德科立收报169.00元/股,以此计算,钱明颖本次询价转让金额预计为4.01亿元。

德科立于2022年8月9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数量为2,432.00万股,发行价格为48.51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名“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周延明、薛波。

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17,976.3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9,435.40万元。德科立于2022年8月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拟募集资金103,000.00万元,计划用于高速率光模块产品线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光传输子系统平台化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合计8,540.92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费用6,922.74万元、保荐费用94.34万元。

德科立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43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64,02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3.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73.71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2,850,021.8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7,149,951.88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28日出具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公W[2023]B070号)。

德科立上市以来两次募集资金合计139,976.32万元。

2024年5月27日,德科立公告分红方案,每10股派息(税前)3元,转增2股,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31日。

2025年5月23日,德科立公告分红方案,每10股派息(税前)3元,转增3股,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9日。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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