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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日前发布的1月份全省城市空气质量通报显示,1月份,全省9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均达标(好于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7.8%,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

其中,9个设区市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空气质量从相对较好开始排名依次为:南平莆田龙岩三明福州泉州宁德厦门漳州。福州、厦门作为全国首批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1月空气质量排名分别位居第6位、第8位。

58个县级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6.9%。其中倒数十名分别为:浦城县、泉港区、漳平市、龙海市、罗源县、南安市、建瓯市、晋江市、长汀县、霞浦县。浦城县达标天数比例为96.4%,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31,排名最后。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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