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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福建省龙岩市委批准,龙岩市委组织部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评范畴,对当年发生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或者考评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据悉,在2月中旬龙岩市委组织部启动的2017年全市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中,首次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刚性内容纳入考评范畴。并高度注重消防安全责任考评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政府部门、干部个人评优评先挂钩,与绩效考核挂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履职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据介绍,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干部)考评范畴,科学运用考评结果,是督促各级政府、部门更好的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一项有力举措,对各级、各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职责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记者 沈良坤 通讯员 周东杨 王才秀)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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