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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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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买东西,其他消费者对商品的体验和评价,是不少人选择下单与否的重要依据。在这样的环境下,刷单产业也应运而生。

作为平台方的阿里巴巴,除了通过技术上来分辨刷单网店,还向执法部门提供线索。2016年4月至今,其已配合执法部门连续查处了9个炒信团伙。但他们发现,执法部门的处罚和刷单平台获得的违法所得,以及对整个电商行业造成的损失相比微不足道。

为了震慑刷单组织者,阿里巴巴决定起诉刷单平台。昨天上午,阿里巴巴首次起诉刷单平台不正当竞争一案,在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阿里巴巴向刷单平台“傻推网”所属公司索赔216万元。

刷单金额达2639万余元

已被行政处罚罚款8万元

两个原告——淘宝网和天猫网(以下简称淘宝天猫)由代理律师出庭。被告的杭州简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傻推网”),在2014年9月设立了刷单平台“傻推网”。平台吸引来不少需要刷单的商家,也有领任务的刷手。

去年7月,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开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政处罚单。经查,在该网站上注册后发布刷单任务的商家有3001家,发布刷单任务32万余件,涉及刷单金额2639万余元,违法所得36万元。最终,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8万元。

“傻推网”

双方交易机制不同

不存在不正当竞争

“傻推网”代理律师认为,淘宝天猫是网络零售平台,傻推网是刷单平台,双方交易机制不同,不存在不正当竞争关系。同时,目前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刷单”是违法的。且在反不正当竞争法里,也没有将“刷单”行为列入不正当竞争行为中。所以不认为刷单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同时,其也不认可“刷单”会影响消费者的选择,对其产生损害的说法。“因为消费者看到评价、交易记录后,不在淘宝网的A店买,还会去B店买,不论消费者选择哪一家店,都是在同一个平台上消费,没有对原告造成损害。”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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