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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尤溪县检察院积极采取措施,大力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积极履行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依法正确全面履职5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福建省是最高检指定的13个开展公益诉讼试点省份之一,该院高度重视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专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部署公益诉讼工作,要求民行科、生态科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检察长杨良文指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党中央交给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检察改革任务,也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重点之一,要求提高认识,贯彻落实好最高检制定的《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立足尤溪县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来谋划推进工作,将公益诉讼诉工作与县委、县政府部署的"我家在景区"全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好该项工作。

该院明确工作重点,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为重点,紧紧围绕"公益"这个核心,积极摸排线索,依法履行诉前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积极提起公益诉讼。该院畅通内部线索发现和移送渠道,要求生态科、侦监科、公诉科等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一旦发现可能涉及公益诉讼的线索,必须将该线索在2日内移送到民行科,并做好《线索移送登记表》。同时,该院加强与环保、林业、国土、水利、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沟通联系,通过走访、座谈、联席会议等方式,达成共识,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要求各部门将可能涉及公益诉讼的案件信息必须在8日内录入到信息共享平台,扩大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

该院按照"维护公益、最后救济、权利限制"原则,积极履行诉前程序,及时对存在问题的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为、依法正确全面履职。对行政机关的履职情况进行密切跟踪,严防行政机关敷衍了事、未认真整改的行为,对不履行法定职责、拒不纠正违法行为导致环境公益仍受侵害的,及时分析研究,评估提起公益诉讼的可行性。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切实维护好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此外,该院牵头公安、水利、国土、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打击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活动2次,加强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公安机关高效侦破、检察机关从严监督打击、审判机关依法判决等多部门联动整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良好格局。

截止日前,该院民行科共受理本院生态科移送可能涉及公益诉讼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线索75件,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发现可能涉及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件,启动诉前程序5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依法正确全面履职5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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