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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顺昌县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级”平台建设

打通“末梢堵塞” 方便“问法说事”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4日讯 “顺昌县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把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本方略与推进依法治县紧密结合。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部分,对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具有重大意义。”近日,顺昌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陈联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近年来,顺昌县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注重整合城乡资源、全力打造以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领头、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为载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为基础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级”平台,即使在偏远的乡村,村民只要走进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也能享受到跟城里一样的法律服务。目前,顺昌县建成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镇(乡)级公共法律服务站、130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

打造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走进顺昌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记者看见一名男子正在前台向工作人员咨询有关房屋产权的问题。工作人员把该男子引到大厅的公共法律服务查询台电脑触摸屏前,教他如何使用电脑触摸屏,并快捷、详细地了解有关项目的程序。随后,“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值班律师接待了他,并为他答疑解惑。

今年9月25日,顺昌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建成运行。顺昌县司法局局长王远华告诉记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了原有的法律援助、“12348”法律咨询、人民调解三大基本职能,该平台由专职法律咨询员和值班执业律师负责日常接待,并有专门的民事调解室和个别谈话室方便矛盾纠纷双方沟通交流,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3+X“全科”法律服务体系,构成线上、线下“一站式”法律服务工作新格局,极大地满足了城乡老百姓的法律需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们要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及矛盾纠纷的新特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建设正好满足了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民主的新要求。同时,有利于第一时间了解纠纷隐患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能及时获得精准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王远华表示,下一步,将在牢固实体平台建设的同时,努力打造网络平台和智能手机的掌上平台,让群众“问法说事”更便利,为群众提供公益性、普惠性、均等性、便利性的法律服务。

如今,法治的阳光照耀着顺昌的每个角落,全民法治意识不断提升。数据显示,自2016年以来,顺昌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6件,解答来电来访咨询190人次,挽回经济损失526万元,受援人数331人;共调处矛盾纠纷2743件,成功调处2731件。

创建12个公共法律服务站

去年6月10日,在顺昌县大历镇发生的学生溺水事件,让家属及部分村民情绪激动,他们来到大历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要求解决赔偿问题。面对这种情形,大历司法所长危丽华沉着果敢,用专业的法律法规引导死者家属合理表达诉求。通过半个多月的无双休日、无作息时间的耐心调解和法律援助,家属终于同意走司法程序,事件也因此得以平息。

这起事件的成功处置只是顺昌县打造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缩影。顺昌县司法局副局长杨冬介绍说:“顺昌县辖区内共设立12个公共法律服务站,依托司法所设立,场所临街落地,规范化建设,是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工作职能为一体的综合法律服务场所。”

杨冬在介绍顺昌县推进该项工作建设经验时还告诉记者,公共法律服务站充分发挥现有司法所职能资源,实现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各项职能的内部联动,加强与镇信访、妇联、劳动、综治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发挥综合服务优势。采取“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通过面对面的接待,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满足群众基本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记者了解到,自2016年开始建设至今,顺昌县已实现乡镇(街道)级公共法律服务站全覆盖。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建立与法律服务机构、各类调解组织、村(社区)以及其他公共管理服务机构的衔接联动机制,合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

村村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室

“以前觉得法律知识过于专业,我们平时都用不到,现在觉得不补点法律知识不行了。”顺昌县高阳乡振科村村民吴水鑫在该村公共法律服务室内认真翻阅着手中的《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指南》时说道。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就包括法律服务的需要。顺昌县通过调配法律指导员、包村干部、综治协管员等六大员,借助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区)法律顾问等资源为依托,建立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每个村(社区)设立法律服务室、人民调解室、法治阅览室,积极整合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与群众需求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并配备专兼职接待人员和法律服务志愿者、村居协管员,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室是社情民意收集点、法治文化宣传点、矛盾纠纷化解点、法律服务联系点,为基层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解等服务。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室,正是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的一大举措。”高阳司法所长杨万敏说。

采访中,杨万敏向记者提起了这样一起事件。今年4月20日,高阳中心小学发生一起因琐事引发的学生打架事件,导致邱某、高某等4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事件发生后,邱某、高某在外地务工的家长连夜赶回,看到自己的孩子被人打伤,情绪非常激动。辖区安浆村综治协管员将他们的情况动态汇总后,及时向司法所提供信息,寻求法律援助。经司法所协调,充分发挥法律公共服务室的职能,最后请来了法律顾问。经过多达5次的调解,邱某、高某的家长在高阳司法所签署了协议,拿到了相应的赔偿。学校和这两位家长对这次调解的结果都表示满意。

截至目前,顺昌县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村(社区)均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覆盖面达100%。

(本报记者 周新 汤仙念)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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