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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漳州高新区发布通告称,为使年味更为浓郁,营造一个快乐、祥和、喜庆的春节,经研究决定在辖区全面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的情况下,适度限时限点开放烟花爆竹燃放活动。

适度开放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为:颜厝镇1处(龙江南路以西,原洪塘村附近),九湖镇1处(西环城路以东、圆山大道以北,水仙花苑二期建设项目以南,原庵兜村附近),靖圆镇村办1处(高新东路以南、靖城大道以东,高新区智能制造园以北),其他地点严禁燃放。

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1月15日(小年)8:00至22:00,1月21日至23日(除夕、春节、初二)全天,1月29日至30日(初八、初九)8:00至22:00,2月5日(元宵节)全天,其他时段严禁燃放。

非规定地点规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陈青松)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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