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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漳州7月2日讯(通讯员 戴艳霞 王凯瑛)近日,长泰县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十二条措施》,积极推进文化长泰建设以及全域旅游融合发展。

此次 “十二条”出台恰逢国家机构改革文旅融合大潮,长泰县积极响应上级号召,设立长泰县文化(文物)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50万元,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群众文化活动开展、优秀文艺精品创作、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以及文旅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招商、市场开发、品牌培育、形象宣传、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

其中,文化方面,首次提出鼓励建设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村史民俗或家风祖训展示室、主题博物馆,以及挖掘恢复传统书院等乡村文化振兴相关项目;举办乡村文艺晚会、优秀文艺精品创作、全民阅读活动、文物修缮以及非遗保护传承等方面均被列入资金奖励范畴,有效提升长泰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旅游方面,保留原奖励办法有关旅游品牌、星级民宿等内容,新增旅游厕所、旅游伴手礼展示展销中心、旅游特色餐厅、发展乡村旅游等相关奖补条款,并特别创新增加主题酒店等级评定和奖励办法,为县域旅游发展注入新能量。

据悉,长泰县历来重视文化和旅游产业,早在2012年、2016年就率先出台发展旅游产业奖励办法,今年“十二条措施”文旅并举,为推进长泰县文化和旅游快速发展及全域旅游融合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营造了更为优厚的项目和产业孵化环境。

责任编辑:海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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