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闽南新闻>厦门新闻
分享

男子携带信号弹乘动车 被行政拘留五日

乘客携带信号弹搭动车。

春运首周,泉州车站派出所处理一起非法携带危险物案件,当事人陈某因自己的无知,被处予行政拘留五日,他新年归乡之旅,蒙上了一层阴影。昨日,厦门铁路公安处通报一名乘客携带六枚信号弹搭动车的案件。

1月15日,正值春运第三天。厦门铁路公安处泉州车站派出所黄警官的对讲机,传来安检员急促的呼叫。“黄警官!1号机有可疑物品!”黄警官赶到1号安检机,屏幕上的画面也吓了他一跳。“根据物品的颜色数量和大小,显示这不是一般的物品,很有可能是爆炸物”。警方马上启动紧急预案,对可疑爆炸物品进行应急处置,同时控制了当事人陈某,将他带到车站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经了解,当事人陈某今年42岁,湖北人。他告诉办案民警,自己在晋江某港口从事打鱼工作,下班没事喜欢到港口的船舶修理厂闲逛,几周前,发现船舶修理厂里有几根红黄颜色的圆形物体,上面写着“信号烟雾弹”字样。陈某说,当时很好奇,还找修理厂的朋友打听这是什么东西,朋友告诉他这个叫信号弹,是渔船出海时发射信号用的,这种信号弹打起来花花绿绿,像放烟花一样,可好看了。陈某一听大喜,心想马上就要过年了,这玩意像烟花,打到天上花花绿绿的,一定很漂亮,孩子和家人看了肯定很开心。

于是,陈某带着这六枚信号弹,打算带回湖北老家“吹牛”用。可没想到,还没坐上返乡的列车,他就进了拘留所。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这些信号弹不需明火点燃,在列车上一旦挤压很容易发生爆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厦门铁路警方对这六枚信号弹依法收缴,并对当事人陈某予处以五日行政拘留。

【提醒】

带违禁品上车或被拘留

铁路警方提醒,各类违禁品、危险品如烟花爆竹、信号弹、易燃喷雾、酒精等都是乘坐动车高铁的黑名单,不允许携带上车,尤其是一些管制品、违禁品,一旦发现轻则收缴,重则对当事人进行拘留,旅客在乘车前最好详细了解铁路禁带目录,具体了解可带品与禁带品,以防影响出行。

责任编辑:杨林宇

最新厦门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邮储银行闽侯县支行开展雷锋月金融知识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