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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泉州2018年技术改造完工投产项目申报启动

符合条件企业可于2019年1月23日之前申报。

海峡网12月19日讯 (泉州网记者黄文珍 通讯员谢坤霖)为贯彻落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投产后奖励政策,日前,市经信委启动2018年技术改造完工投产项目申报工作,符合条件企业可于2019年1月23日之前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为在泉州市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的规模以上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申报项目需在投资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或核准);申报项目需在2018年度内完工投产;申报项目纳入统计部门统计。

据了解,《泉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资金是指省、市、县三级财政通过年度预算安排的,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效果和对财政贡献情况等因素审核后给予企业的奖励资金。

在奖励标准上,根据《细则》,省、设区市、县(市、区)财政通过调整部门支出结构,以企业技改项目完工投产前一年对财政贡献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从完工投产当年起连续三年,按企业对财政贡献地方留成增量部分的40%实行奖励。其中,省级承担30%,市县两级财政承担70%。同时,单家企业2017年至2019年内多次申报完工投产项目的,只能选择一个完工投产项目享受连续三年技改奖励资金。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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