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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泉州:打击特种假证 三千家生产经营单位完成自查

­ 7月至年底,泉州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打击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行为。8月份,有3077家生产经营单位完成自查工作。

­ 落实责任 督促自查

­ 泉州制定《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州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执法检查的通知》等,将文件分发至各部门和县(市、区),并将责任分解到各业务科室,部署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

­ 泉州按照专项治理行动的部署,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持证情况开展自查,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安全培训机构及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8月份,已组织3077家生产经营单位完成自查工作,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21家,发现问题31条,责令整改23家;检查安全培训机构7家,检查考试机构考点1家,发现问题证书2人。

­ 部门协作 宣传引导

­ 泉州广泛利用各类媒体,传送专项行动详情、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危害及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方式,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及区域间的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充分发挥“12350”安全生产投诉平台作用,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 此外,通过LED显示屏、广场宣传、深入企业宣传等形式普及特种作业特性、范围以及培训考核正规渠道等知识,大力宣传特种作业持假证或无证上岗作业的危害,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的必要性,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监督特种作业的良好氛围。

­ 专项检查 及时曝光

­ 下一步,泉州将结合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依据实施方案的阶段安排,要求各县(市、区)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和宣传教育,发挥组织实施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作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督促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

­ 在企业自查后,通过采取开展专项执法、交叉互检及部门间联合专项行动等方式,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查验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假冒网站,倒查并依法打击假冒证书获取渠道、制售假证窝点;建立专项行动情况曝光制度,及时曝光查处假冒特种作业行为。(泉州晚报记者王金植 通讯员姜云)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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