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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第9号“纳沙”和第10号“海棠”双台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市领导批示指示及省、市防御台风视频会议精神,龙岩市安委办高度重视,要求全力做好台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压紧压实各方防台安全生产责任。此次台风将正面袭击我省,大风影响时间长,累积量大,易造成恶劣灾害。对此,全市各级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台风“纳沙”和“海棠”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该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督促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自觉排查台风期间安全隐患,切实做好防范台风工作,应对强台风和暴雨给安全生产带来的风险,确保台风期间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要超前防范,加强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巡查检查。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台风期间安全生产特点,重点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地质灾害、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防台防汛工作。非煤矿山方面,露天矿山和排土场、尾矿库要重点检查周边山体及防洪排水构筑物,地下矿山重点检查矿井防排水系统。要对矿区、厂区及周边构建筑物等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做好防范应对措施。危险化学品方面,要强化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动态监管监控,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水、防潮等措施,加强对地处低洼、临江临河临坡危化品生产储存设施的检查,防止出现危险化学品事故。地质灾害方面,国土部门要组织对全市各地质灾害点及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进行地毯式检查,防范台风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特别要对有滑坡、泥石流险情征兆的隐患点开展24小时动态巡查,提前挂牌示警,并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建筑施工方面,住建部门要加强在建项目、施工工地、职工宿舍、临建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停止作业并撤人。交通安全方面,交通、交警部门要加强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对存在洪水、泥石流、崩塌落石等危险的重点地段和存在被冲毁危险的重点部位,要加大巡查和监测力度,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要立即阻止车辆通行,并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台风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三要做足准备,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联动。要制定并完善应对各种突发性事故(灾害)的应急预案,督促企业加强应急救援物资人员准备,通知全市安全生产专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处置和上报,确保有效救援。要对因暴雨可能导致淹井、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将所有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要充分发挥安办综合监管职能,督促各相关部门认真做好防台风工作,确保安全。

四要迅速响应,强化24小时值班值守。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要求,29日20时启动防洪防台风应急四级响应,全市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防汛应急预案要求,加强台风期间24小时防台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与气象、水文、防汛等部门保持联系,密切监视风雨情动态,确保信息畅通、确保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力、有效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龙岩市安监局 王剑芳)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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