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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省政府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从强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厘清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健全责任考核机制等四个方面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福建省从党委政府、部门、企业和考核机制四个方面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4、强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奖惩等措施,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同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在统揽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党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推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精神文明、综治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党委组织部门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察内容。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公益性、社会化宣传范畴。发挥人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政协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作用,以及法院、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作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内容,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纳入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安全科技创新,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督促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职尽责,对下级政府每两年巡查一次,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巡查。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标准,制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分级分类管控标准,指导管控安全风险,重大危险源应明确管控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促整治重大隐患,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督促落实问题整改。

5、厘清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清单须征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意见并经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机构审核。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及时调整修订各相关部门“三定”规定,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落实到政府工作部门职责规定中。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规划制定修订、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职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党委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对新业态生产经营活动,在法律法规尚未明确监管部门前,各级政府应及时纳入监管范围,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6、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要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完善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跨地区、多层级和境外中资企业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国有企业和重大建设项目牵头单位要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属地监管。

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各类规模以上企业要建立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评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情况。建立国有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与安全生产挂钩制度。

7、健全责任考核机制。完善考核制度,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和体现安全发展水平的考核评价体系。统筹整合、科学设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加大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管理等考核中的权重。实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各级政府每年组织对同级安全生产单列考核单位和下级政府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制定安全生产绩效奖励办法,对年度评为优秀、良好单位的工作人员实施奖励。制定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依规制定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部门主要领导依照清单内容述职报告,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综合运用好督查督办、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刑事追究等追责问责手段,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中的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负有重大责任的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严格事故直报制度,实行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行为由属地政府为主核查认定的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

中国安全生产报 记者沈良坤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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