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是法律法规明确的要求,也是有效防控较大事故风险的重要手段。为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解决当前仍存在的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贯彻落实《龙岩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精神,龙岩市安委办强调“三明确”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五到位”确保落实。企业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经营活动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做好安全责任到位、日常管理到位、资金投入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五个到位”明确本单位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强化管理,突出日常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好应急演练评估和定期演练,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二是明确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重点突出属地监管责任。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执法检查的力度,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现由“政府督促抓安全”向“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抓安全”的转变,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生产经营单位,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的监管,督促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标准化建设、淘汰落后产能、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格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及时责令停产或依法予以关闭。
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调要不断加强风险辨识管控,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政府有关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针对本单位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方位、全过程辨识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确定安全风险类别、等级,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 “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并在生产现场进行分区管理。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自身隐患排查治理能力不足的生产经营单位,可聘请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化水平。对排除的事故隐患要建立管理档案,逐一落实整改,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确保隐患及时消除。(龙岩市安监局 王才秀)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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