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福州新闻
分享

刘先生和李女士是夫妻。李女士发现刘先生和女子陈某长期保持婚外情关系。刘先生和陈某交往期间,通过微信向陈某转账近10万元,款项中包括“520”“1314”等具有特殊含义的金额,此外还向陈某银行账户转账35万元用作购房的首付款。李女士几近崩溃,“这钱能要回来吗?”

解析:

福建闽众律师事务所吴文超律师:李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赠与无效并要求陈某全额返还。

根据民法典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案中,陈某与刘先生长期保持婚外情关系,违反了公序良俗,由此形成的无偿赠与合同均是无效的。此外,夫妻共有为典型的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赠与人的赠与行为损害了配偶一方的财产权益,配偶一方可以以赠与行为侵犯其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

民法典规定了夫妻之间有相互忠实的义务,婚外情有损社会公序良俗,也为法律所禁止。他人婚姻的第三者既要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亦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法条: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责任编辑:赵睿

最新福州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提振精气神 建功新福建”大家谈主题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