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9月27日讯(海都记者 袁丽群) 记者获悉,日前,省政府转发省金融办等部门关于做好“莫兰蒂”灾后恢复重建金融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其中明确各银行业机构对灾区诚实守信的借款人灾前已经发放、确因受灾不能按期偿还的各项企业和个人贷款,可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在2016年12月31日前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为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他信贷支持。
责任编辑:郑梅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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