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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股份27日晚间发布公告,对两项风险进行提示: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公司被安徽证监局立案调查。

中弘股份在公告中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0个交易日(2018年9月13日-27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出现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公司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此外,中弘股份提到,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收到安徽证监局《调查通知书》,公司被立案调查,目前调查正在进行中。中弘股份表示,如公司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满足相关条件,公司股票可能将被暂停上市或被终止上市。

在发布上述公告同一时间,中弘股份还发布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今日上午,深交所向中弘股份下发关注函,关注函提到,中弘股份第二大流通股东“招商财富-招商银行-增富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增富1号”)拟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6%的股票,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减持计划内容是否符合细则规定。

在中弘股份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中,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增富1号)表示,增富1号对中弘股份股票的减持计划符合深交所相关规定,即于“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的规定。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表示,后续,增富1号将严格遵守《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在中弘股份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作为大股东不减持中弘股份的股票。

责任编辑:黄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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