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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的安置公告

杀人者贾敬龙,给村民的日常印象却是斯文:瘦黑,一米七左右,爱养花草,擅长十字绣,话不多,“几乎不怎让人注意”,甚至“和女生说话都脸红”。他的家境更为普通。父母曾看过大门、做过环卫工人,贾敬龙姐弟外出打工。

2007年,贾家盖了一栋三层楼房,此后,贾敬龙经人介绍认识了女朋友。变故起于2009年11月29日,《北高营村旧村改造搬迁安置办法》发布了。

公告显示,此前一天,村民代表大会刚通过该方案,何志辉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同意率很高,达到了96%左右。一名时任该村两委成员受访时称,安置方案是各村制定的,“一村一案”,彼时是何建华上任第一年,正赶上政府重视城中村改造。

安置公告称将实施旧村改造,但事实上,拆迁手续是随后补齐的。根据石家庄市有关规定,改造项目应由各区政府向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申报,未经批准,不得实施;并且,改造启动之前,规划方案需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但官方资料显示,前述安置办法公布7个月之后,2010年6月,北高营改造项目方获石家庄市批准,2011年9月,该村旧村改造项目规划总平面才被原则通过。

村委会委托的评估机构2010年3月已进入了贾家。估价报告显示,贾家一、二层共计273.66平方米,估值19.3999万,其中,二层婚房为9.3628万。贾敬媛称,“盖房花了20多万”,不知为何,三层没有被评估。

按照北高营的安置办法,只有二层及以上能按评估价给现金,一层是按平房的补偿方法——先免费置换回迁房100平方米,再允许低价购买100平方米,待旧村改造完成后再免费拿100平方米。超出100平方米的部分另行结算。

2010年11月,贾敬龙的父亲贾同庆签下了拆迁协议。在多名受访亲属看来,这笔买卖不太划算:原房一层的部分,目前置换、低价购买了各一套毛坯房,合计230平方米,需补交17万元,其中14.8万元属于低价购买的。二层可拿到9.36万元补偿,与17万元相抵扣,还要再给村里近8万元。即使村里能发3.14万元拆迁安置费,装修毛坯房又要一大笔钱。

尽管石家庄规定各村补偿方案可视村情酌情调整,但其他村显然更让他们羡慕——有的可选择3500元/平方米货币补偿,多个村3套合计300平方米的回迁房全为置换、不须购买。北高营过渡安置费是每月400元,有的村则达2500元。

“我们其实不想拆迁。”贾同庆及家人向记者坦言,家里新房盖了没几年,“在村里还算可以”,补偿也较少,除此之外,二层卧室还准备再装修作为贾敬龙的婚房。

然而,这份拆迁协议措辞强硬,几无商量余地。第二条称,“凡是不支持我村旧村改造及有关规定的,后果自负”,并且,“甲方(指村委会)有权终止乙方(指村民)一切集体福利待遇,且今后不再补发,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在集体范围内安排的工作。”

何志辉向记者解释,所谓“集体福利待遇”,指村里发的米、面等,“社保是国家直接发的,村里停不了”。但同时,判决认定的村拆迁办主任证言称,为了保证拆迁顺利进行,不给办养老金是村里的统一规定,不是针对贾敬龙家一户,“现在村里还有其他村民家存在这情况”。贾同庆证言也说,他如不签字,村里就不给办理他母亲的养老金。

虽然石家庄市多次强调旧村改造“市政府主导、区政府负责”,但这份《北高营村旧村改造拆迁协议书》,甲方仅为该村村委会。熟悉拆迁的多名学者、律师告诉记者,法律规定村委会无拆迁主体资格,故所谓“拆迁”只能靠民间自治、协商,“如果个别村民不同意,也没办法,事关私权,不能通过集体投票决定拆除”。

贾同庆并不知道这些。签约之后,贾同庆2012年搬进了低价购买的第一套回迁房,他与未来媳妇的父母见了面,并把儿子的婚期敲定在了2013年5月25日。

答应的“婚后再拆”变卦

与政府出面的强制征地不同,旧村改造充满了协商的可能。贾同庆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何建华曾答应允许待贾敬龙婚后再拆旧房。何志辉也向记者承认,“村里确实答应了‘婚后再拆’,都是乡里乡亲的,也不会不同意”。

贾敬龙在2012年底装修好了婚房。他亲自动手,粉刷,贴壁纸,直至满意。“弟弟对喜爱的东西特别在意。”贾敬媛说。事实上,彼时贾父母住在第一套回迁房,而第二套回迁房尚未拿到,更来不及装修,在旧房结婚也是最现实的选择。

局势在2013年春节之后紧张起来。贾家遇到了第一次“强拆”。现场视频显示,贾敬龙站在楼上,高举红旗,一辆钩机开来,铲伸向建筑。一名妇人在旁大喊:“我们多不容易啊”,“这要结婚的,你们连结婚都不让结?”

“2010年就签了拆迁协议,怎么是强拆呢?如果不签协议、不要房子,肯定不会拆你。”何志辉告诉记者,春节后的拆迁,同一批次要拆4户,因担心不拆贾家会让别家有意见,于是打算象征性“挖个墙角,不影响使用”,“一般村民给了一套回迁房就要拆旧房了,正是考虑到他家情况特殊,才允许给了两套再拆。没想到,给了,他又不愿意拆。”

贾敬媛称,这次拆迁最终“只拆了南墙门洞”,“主体还在”,但楼房前全是建筑垃圾,几乎没法再住下去。家人劝贾敬龙到回迁房结婚,贾敬龙没有同意。

“婚后再拆”承诺彻底落空了——2013年5月7日,差18天到婚期的时候,旧房被全部拆除,有亲属声称被打。“准新郎”贾敬龙在法庭上依然难过,“我们所有家居、婚嫁、梳妆台等全部毁之一旦,这是撕心裂肺的痛”。

贾同庆、何志辉都对记者称,不知为何承诺突然变卦。

贾同庆向记者回忆,拆房后,儿子埋怨其签了拆迁协议,说要断绝父子关系。贾敬媛说,弟弟到回迁房住了两天,就搬到了村北一间小屋,“他觉得,回迁房是以婚房为代价换来的,住起来难受”,而那间小屋“潮湿得不行,他拿板当做床”。

一名负责拆迁工作的时任村干部透露,他不主张马上拆贾家旧房,虽然村里当时已拆80%,但拆迁不是没有余地的,“曾经有一家没谈妥,但因位置不重要,就先少建他那部分,拆了再补建。贾敬龙家也是,那地方又不急”, “何况,小伙子谈个对象不容易,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婚啊”。

记者在2013年4月的卫星航拍照片上看到,10栋左右回迁房彼时已立在了贾家西侧,被拆房之前,包括贾同庆在内的村民已回迁了一部分。贾家所在土地盖的不是回迁房,而是商业项目,现今仍未全部盖好。

事实上,原本基于村民自治的旧村改造,正由政府督促进展。长安区政府工作报告多年均提到北高营村——2011年,报告称北高营等9个村的旧城改造项目“正在强力推进”,2012年,报告强调要在当年内完成北高营等4个城中村拆迁工作。贾家的拆迁进度显然慢了。

贾敬龙踏上了讨说法之路。另一张姓村民也对同期的拆迁不满,他称,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屋被拆,物品均未搬出,故将北高营居委会列为被告之一。居委会辩称,房屋不是居委会拆除的。法院判张姓村民败诉,因为其无证据证实房屋是居委会等被告拆除的。

贾敬龙同样未得到满意的答复,他的未婚妻也丢了。判决认定的证言显示,未婚妻说,双方父母都劝说贾敬龙在回迁房办婚礼,但贾敬龙始终不同意,因他一直和村委会对着干,她的父母不再同意两人来往。

判决书记载,离家独处的贾敬龙日益绝望:“什么也没有了,婚没结成媳妇没了,工作也没了,所有的理想都破灭了。”

责任编辑:金林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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