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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12月21日讯 (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刘娇佑 孙事勇)前日,三明大田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特大网络开设赌场案,主犯陈某、颜某、叶某等5 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到3年,并处3万元至1 万元不等罚金;从犯黄某、赵某等14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 年至拘役3个月,并处8000元至2000元不等罚金。

2016年3 月,陈某经营的两家公司与一家赌博网站达成协议,由此两家公司作为赌博网站代理。前年3 月至去年12 月,陈某雇用颜某、叶某等人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雇用赵某、刘某等十余名业务员为赌博网站发展会员,拉拢赌客到该赌博网站进行赌博,并且从中获利。

经统计,仅去年9月至12月,上述两家公司雇用的业务员发展赌客产生的赌资流水数额累计7亿多元。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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