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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福建省大田县纪委通报2起近期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文江乡联盟村违规截留二次分配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问题。经查,2016年1月,文江乡联盟村违反《福建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截留2015年度6户低保户的部分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共计23830元,用于发放80岁以上老人、其他困难户、60岁以上丧偶老人的慰问金。对此,文江乡联盟村党支部书记陈升彩应负直接责任。2017年7月7日,陈升彩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吴山乡阳春村违规申报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经查,林开安同志在任吴山乡阳春村委会主任期间,在2013年6月组织实施吴山乡阳春村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违反《福建省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已获取2012年度危房改造财政补助的阳春村村民林某作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上报审批,致使林某再次获得2013年度危房改造财政补助款10000元。对此,吴山乡阳春村委会主任林开安同志应负直接责任。2017年5月18日,林开安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从这两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严明纪律,把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压实到基层。要以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要求为尺子,瞪大眼睛、拉长耳朵,重点查处贯彻中央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各级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确保各项扶贫惠农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安全、廉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要严肃问责。

要定期梳理汇总信访举报问题,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查处机制,问题突出、反映集中的要督查督办。要敢于担当、寸土不让,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件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烈震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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