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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安全带使用管理,提高机动车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行车安全,近日,三明公安交警部门针对机动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分为二个阶段进行,即日起至3月底为宣传教育阶段,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渠道广泛宣传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性及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带,通报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通过以案释法进一步提高广大驾乘人员的守法意识,养成上车就系安全带的良好习惯。

4月1日起为集中整治阶段,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以高速路连接线、城市快速路、国省道及城市道路为重点,通过固定设卡、路面巡查及道路卡口视频系统、高清电子警察等科技设备,对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200元、记2分。

●在城市快速路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100元、记2分。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100元,不扣分。

●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10元罚款。

交警提示:安全带的作用是在汽车发生碰撞时,牢牢地把驾驶员及乘坐人固定在座位上,避免身体撞击汽车内部装置或甩出车外,保护驾乘人员的安全。安全带--生命带!为了出行安全,请广大驾驶人在系好安全带的同时,也要提醒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要为儿童选用适合其年龄、身高、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避免怀抱儿童乘车或让儿童乘坐、站立在副驾驶位置。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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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三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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