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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又推出登记注册便民利民服务新举措。

市场经营者在申请工商登记时,在提交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时只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并对所申报信息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承诺后,可免予提交租赁协议等使用权证明文件,进一步释放该县住所(经营场所)资源,降低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成本,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自2月份执行登记申报承诺制以来,该局共为47户企业(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3户)、488户个体工商户简化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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