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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10月19日讯(海都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吴碧蕾) 日前,莆田的许女士开车到涵江动车站坐动车,她把车子停在动车站前的停车场内,结果车身被划伤了。但是,她在向停车场方面索赔时遭到了拒绝。近日,经过当地工商人员调解,许女士最终从停车场管理单位拿到了230元赔款。

今年8月31日晚,家住涵江的许女士要赶去福州办事,由于对福州路况不熟,所以她决定改乘动车前往。到了车站后,她把爱车停在了车站前的停车场,并缴纳了15元的停车费。次日,女士回到涵江取车时,发现自己的爱车被人剐蹭并出现了明显的划痕。许女士说,当天早上她刚洗过车,没有任何划痕,而且事后交警检查判断该划痕是新的。不过,停车场以停车费不是保管费为由拒绝赔偿。双方争执不下,许女士只好向工商部门投诉。在当地工商人员的调解下,最终由停车场赔款230元。

责任编辑:郑梅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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