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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档由原1至200度调整为1至230度,电价0.4983元/度;

●第2档由原200至400调整为231至420度,电价0.5483元/度;

●第3档为421度以上,电价为0.7983元/度。

宁德网消息(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郑廷裕) 10月31日,记者从国网供电宁德分公司了解到,今起我省实行阶梯电价的“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分档电量调整。调整后,三个分档的电量均有所提高,各档电价保持不变,合表用户电价仍保持每千瓦时0.533元。

据悉,2016年11月1日起,“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调整具体为:第1档由原1至200度调整为1至230度,电价0.4983元/度;第2档由原200至400调整为231至420度,电价0.5483元/度;第3档为421度以上,电价为0.7983元/度。

国网供电福安公司工作人员介绍,电量调整相对也意味着电价下降。以一户一个月使用230度电为例,按照原有的阶梯电价分档电量标准,电费是200*0.4983+30*0.54873,一共为116.109元,按照新的分档电量标准,电费则是114.309元,相比少缴1.5元。而第三档原来标准为400度,现在提高到420度,因为第二档电价和第三档电价差额更大,意味着用户将节省更多的电费。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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