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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2月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 通讯员 黄喆煜)漳州市将对电商平台、园区、企业等项目予以专项资金支持,其中单项奖励最高补助可达100万元。

日前,漳州市商务局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市本级促进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目前漳州市本级促进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已启动,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3日。

本轮专项资金将对农村、跨境和社区电商、物流快递、“漳州味”等十六大类别的项目进行奖励,单项奖励最高补助可达100万元。企业需先向芗城区和龙文区商务、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市直企业可直接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申报项目。经县区初审、部门推荐、市商务局和财政局联合复审等审核程序后方可获拨资金。

据了解,去年漳州市首次大规模对全市电商平台、园区、企业等项目进行资金扶持,惠及企业102家,涉及资金1097.98万元。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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