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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土房产局近日下发通知,5月1日起房地产经纪人员须实名登记并挂牌上岗。

实名登记和挂牌上岗对象是,凡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均须进行实名登记并挂牌上岗,对象包括持有本市上岗证、全国(全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证、房地产经纪人证的从业人员,以及尚未取得从业证书的辅助工作人员。

届时,房地产经纪人员可通过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平台进行实名登记、采集基本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及执业证书照片、个人证件照片,每个经纪人员登记成功后产生唯一的从业登记号。

各机构负责其房地产经纪人员实名登记的具体工作,机构门店公示房地产经纪人员实名登记信息。房地产经纪人员在开展经纪活动时,应当佩戴并主动出示已实名登记的工作牌。

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人员新入职、离职的,应在5个工作内进行实名登记,并对离职人员做执业操守评价。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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