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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欲造假“一夜致富” 20元假币卖1.2元

昨日,厦门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曝光近期连续捣毁的两个伪造货币的犯罪窝点。位于两个不同位置的窝点,“配置”却十分相似,同种类型的打印机,特殊调配的油墨,网购的烫金机等等。据介绍,两起案件涉案金额初步统计达300万元左右。昨日,厦门警方还向媒体展示了在案件中查获的,用来制造假水印的印章,据介绍,这也是厦门警方近年来第一次集中展示此类印章。

文/图 本报记者 房舒

通讯员 厦公宣

案件1

地点:海沧新垵村一民宅

欠下赌债 欲造假“一夜致富”

犯罪嫌疑人张某被现场抓获。

8月3日凌晨,海沧,新垵村,经侦支队一大队民警邱鹏和同事们从前一天晚上就守候在附近。这是一栋老旧的民宅,两层都有住人。随着夜色渐浓,房间的灯光开始依次熄灭,最后,只剩下2楼一个角落的房间亮着灯。这一间,就是就是制假币的窝点。

目前,犯罪嫌疑人魏某桃、张某因涉嫌伪造货币罪被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发后潜逃的朱某于10月9日在广东中山市被抓获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假币窝点藏身厦门

今年3月初,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线索:有一名姓高的男子购买假币半成品进行烫金加工,并将加工后的成品进行销售,累计制售假人民币面值金额高达数百万元。经过调查,购买半成品嫌疑人的真实姓名叫魏某桃。不过,因为向魏某桃团伙购买假币的薛某等犯罪嫌疑人于今年3月底被龙岩警方抓获,魏某桃等人闻声逃离厦门。专案组认为,该团伙极有可能回厦继续作案,于是进行持续跟踪调查。

6月中旬,魏某桃等人果然回来了。换了地址,换了通讯工具,“假币印刷厂”又开张了。专案组发现,魏某桃在厦门的印制窝点与泉州警方侦办的一起制售小面额假人民币犯罪窝点形成上下游关系。其中,魏某桃等人的窝点,制作半成品后,卖给泉州“下线”,下线加工成“成品”再销售,双方约定8月交易。

24小时运转的打印机

8月2日,在省公安厅统一指挥下,厦门、泉州两地警方同步开展收网抓捕行动。2日晚上,厦门警方30多名警力同时出动,目标海沧新垵。3日凌晨,民警邱鹏与同事得到命令后,立即展开行动,目标即是前面提到亮灯房间。“通向二楼的楼梯有一扇铁门,已经被锁住了”,邱鹏介绍说。四处搜寻,邱鹏发现院子里有一个叉梯。架起梯子,他和同事爬上二楼,攀住二楼石栏杆凸出的部分翻进走廊。推开门发现一个不到10平方米的小房间内,地上、桌子上都是打印机,大多正在飞速运转,一张张印有假币图案的方形纸张,正从打印机中被不断“吐”出,一名年轻的男子正低着头,全神贯注地在给一台打印机更换油墨。邱鹏知道,男子正是团伙中的“二号人物”张某,3名民警立即将张某围住。

与此同时,另一路民警在海沧吴冠村抓获团伙“一号”人物魏某桃。“为了逃避警方抓捕,他单独租住在另一个地方,甚至2名同伙张某和朱某都不知道。”邱鹏介绍说。现场缴获伪造的20元面额人民币17.3万元,用于制作假币的原材料纸张21417张,以及电脑主机、打印机、墨粉盒、油墨等作案工具。

经审查,魏某桃,男,29岁,四川省江安县人。在伪造货币之前,他欠下大量赌债之后渴望“一夜致富”。于是,他专门跑去学习了假币的制作技术,购买装备,又将张某和朱某招致“麾下”。张某,男,27岁,天津市蓟县人;朱某,男,27岁,四川省乐山市人。因为制作假币的工艺需要,打印机必须24小时不停运转,他们两个人就“两班倒”,日夜不休地盯着打印机,每天赚500元。

警方介绍,他们伪造的都是20元面额人民币,电子模板、特殊调配的油墨、经过专门改装的打印机,以及专门的纸张,这些都是魏某桃等人从网上购买而来,制作工艺简单,质量粗糙。仅6月以来,在新垵村的窝点就伪造人民币200余万元,并以每张1.2元到1.4元不等的价格出售140万元给石狮窝点的犯罪嫌疑人冯某卢。

案件2

地点:湖里区蔡塘社一出租房

欠下卡债 想借造假“翻身”

8月20日,厦门五缘湾一家物流公司站点。“我来取一个刚到的包裹”,一名骑着电动车的年轻男子一进站点,就急着取包裹,包裹一拿到手,旁边立即走出在此等候已久的便衣民警。民警等的这个人,名叫陈某远,今年27岁,湖南邵阳人。“知道为什么抓你吗?”“知道……”显然,男子对自己涉嫌犯下的罪行心知肚明。同日,黄某伟紧随主犯陈某远的脚步,也被厦门警方抓获。

从北京寄来的神秘包裹

今年8月初,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四川南充警方的线索:厦门一男子向北京某男子购买假币半成品进行烫金加工,并将加工后的成品再次销往湖南衡阳、四川南充等地,累计制售假人民币面值金额上百万元。

8月19日,专案组侦查获悉,犯罪嫌疑人陈某远当日向北京制售假币的犯罪嫌疑人邓某购买了一批假币,邓某已通过物流公司发货,次日到货。根据部署,站点将收到包裹的信息上传至网络,而后,专案组人员张网以待,对嫌疑人实施抓捕。

欠下卡债无力偿还

经过突审,专案组民警又立即对位于湖里区蔡塘社一出租房的伪造货币窝点进行冲击,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罗某琴、李某辉、黄某伟,现场缴获伪造的5元、10元、20元面额人民币共计15.94万元,用于伪造货币的原料纸2400张,以及一批作案工具。同步,北京、衡阳警方也分别于当日捣毁当地的3个伪造货币窝点。

经审查,李某辉,男,27岁,福建明溪人;黄某伟,男,26岁,与李某辉是表兄弟关系,也是明溪人。陈某远招呼黄某伟来厦门一起造假,之后,黄某伟又叫来表弟李某辉,三人开始大肆伪造货币。

“我们都欠了信用卡债”,接受审讯时陈某远坦言,此前,他欠下十几万元卡债无力偿还,而李某辉和黄某伟也信用卡欠款。

以女性QQ名示人

今年28岁的陈某远女友罗某琴是湖北武汉人。平日的主要“工作”是聊QQ。民警介绍说,陈某远为了逃避抓捕,在网上兜售假币的QQ号都是以女性身份注册的,而罗某琴就用这些QQ号与“上、下线”联络。为了增加成交量,陈某远甚至可以容忍女友与网上的其他男性暧昧聊天。

经审查,2016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远伙同罗某琴、李某辉、黄某伟,以湖里蔡塘社一出租房为犯罪窝点,使用彩色打印机打印制造面额5元、10元的假人民币,同时向北京的犯罪嫌疑人邓某购买面额20元的假币进行烫金加工,并将伪造、加工的假币销往外地,涉案总金额上百万元。

【法规】

伪造货币罪

伪造货币罪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货币的形状、色彩、图案等特征,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出外观上足以乱真的假货币,破坏货币的公共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170条: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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