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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盗刷老乡工资卡一男子获刑14个月

“我认罪,我知道自己错了,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做个好公民。”日前,被告人甘某伟因犯盗窃罪被石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责令赔偿受害人杨先生2.17万元。

今年32岁的甘某伟,来自四川,初中辍学,15岁就外出务工,案发前,他和老乡杨先生在石狮一家食品厂打工。据公诉机关指控,从去年6月20日至9月26日,甘某伟先后15次在工厂更衣室内,趁老乡杨先生不注意,盗走他放在更衣室衣柜里的工资卡,先后15次通过自助取款机,盗取杨先生卡内现金2.17万元。

在庭审中,甘某伟供述,去年4月,老乡杨先生叫他一起去买了一台3000元的电脑,过了几天,他向杨先生借了1000元,因老乡在玩游戏,就把工资卡给他,并告诉了他密码。起初,甘某伟还没动歪念。又过了几天,他又向杨先生借500元,杨先生因人不舒服,把工资卡和密码再次给了甘某伟。取完钱回来,甘某伟记住了密码。

因二人在同一工厂上班,杨先生习惯把工资卡放在厂牌套里,厂牌就放在工厂更衣室柜子里,而更衣室的门和柜子都没有上锁。甘某伟就可以随便拿走老乡的工资卡,每次偷走老乡工资卡,取了1000~3000不等数额的钱回来,再把工资卡归还原处。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但最终被杨先生发现而报警,今年2月14日,甘某伟在晋江一家卫生用品公司门口被公安人员抓获。(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王顺玲 支丁丁)

 

责任编辑: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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