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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7月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示范企业人才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福州市将在保障人才的公共租赁住房中,每年单列1000套以上住房面向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示范企业无房人才定向配租。

措施明确将逐年增加在交通便利及人才集中区域配套建设人才公寓的数量,其中在数字企业、平台企业集聚区域的新建人才公寓,可专门划定为数字人才社区(公寓)。每年单列不少于100套限价商品房,按人才限价房价格配售给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示范企业人才。鼓励企业利用工业园区闲置配套用地、闲置厂房新(改)建职工宿舍等社会租赁住房保障人才住房需求。

根据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示范企业奉献度、贡献度、知名度、匹配度原则,“闽都英才”评选工作对示范企业人才适当倾斜,实行示范企业自主推荐配额制,经认定入选的享受资金补助、交通便捷等专属服务。

对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示范企业工薪个人所得税年纳税额2万元以上的管理及技术骨干人员,其子女入园、入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由市、县两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优质学校。

福州市将推动市人才集团参与人才公寓运营管理,为企业提供人才政策解读、人才落户、人才公寓申报、项目申报等一体化代办服务。充分利用“榕e人才”就业服务平台,为重点企业开展云上引才,带领企业赴人才富集的高校、城市开展专项人才引进活动,实现人才与企业精准对接。

以上措施适用于2019年评定的《福州市民营数字经济示范企业名单》中的33家企业、2020年全省数字经济领域“独角兽”和“未来独角兽”福州创新示范企业以及市服务业办每年择优评选并经市政府审定的市级平台示范企业(不超过20家)。其中住房保障措施适用于未享受省、市其他住房优惠政策的人才对象。措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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