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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8月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龚莹 陈敏灵)我市日前印发《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方面,方案提出,实行公立医院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拥有人事管理、医技科室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变为行业管理,重点对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进行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

建立健全医院运行机制方面,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扩大按病种收(付)费病种数量和改革范围。积极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方式,在市级医院探索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控制数内人员实行备案制管理。同时,建立以院长目标年薪制为龙头的公立医院绩效分配制度。改革医院工资总额核定办法,人员薪酬待遇主要与医院医务性收入挂钩,不直接与检查化验收入挂钩,不与药品耗材收入挂钩。

完善医院管理制度方面,建立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基础的用人制度,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内外人员实行统一管理,逐步做到同岗同酬同待遇。改革医务人员绩效计算方式,破除以科室创收为基础的分配制度,不得以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调整产生的医疗收入高低作为绩效考核计算的依据,推行医院全员绩效分配工分制。严禁将收入指标分解到科室,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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