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5月3日讯 (海都记者 袁丽群)记者从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第四届福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启动,申请时间为即日起至6月30日,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可向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报。
申报要求,申报范围为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筑领域的企业或组织。申报企业如果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名义申报,则下属的所有子公司和分公司均要纳入申报范围,不得自行删减。申报企业近三年出现主营业务亏损的不得参与申报;申报主体必须取得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不得以子公司或分公司的认证来代替,以上三个体系认证不齐全的不得上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需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福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第四届)》(可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专栏本通知有关附件下载)。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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