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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23日讯(本网记者 林夏悦)记者获悉,近日,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的部署要求,福建省2025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发基数有调整。其中,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按22607元/月执行、下限按4043元/月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按22607元/月、下限按4521元/月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为7932元/月。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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