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12个市县提名全国文明城市
东南网2月14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据中国文明网最新发布,经中央文明委领导同志批准,中央文明办确定391个城市、直辖市城区、县为2018—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其中,福建有12个市县入选。分别是:
县级:长泰县、德化县、福清市、惠安县、闽侯县、上杭县、泰宁县、武夷山市、永安市、永春县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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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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