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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将全面扩大招生范围,创新校校、校企及国际合作模式,通过多项务实举措增强办学吸引力,引导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根据通知,2026年全省技工院校将全面扩大招生范围,不受年龄、身份、地域限制,实施“应招尽招、能招尽招”。不仅涵盖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中职及高校毕业生,还将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群体纳入服务范围。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将畅通普通中学转学渠道,支持普通高中阶段学习困难或有技能发展意愿的学生随时转入技工院校三年制中级工班,在校学习不少于1.5年。技工院校将为转学学生单独制定培养计划,各地人社部门提供“灵活转入”服务,并建立成长档案,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出得去”。

针对特殊群体的招生服务,各地人社部门要会同台办、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落实台胞同等待遇,并做好退役军人及子女、留守少年、残疾人员、防止返贫致贫家庭青年等群体的招生工作。

激发办学活力,深化校校合作,坚持“公办带民办、民办促公办”,推动公办、民办院校在资源、师资、实训方面优势互补,鼓励民办院校集团化办学,支持公办与民办院校联合开展5年高级工班、6年预备技师班培养。对招生规模不足的专业,可实行并班教学。

支持有条件的院校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资企业合作,定制化开发海外用工培训课程,共建海外技能培训基地,打造福建技工教育国际合作品牌。

各技工院校要聚焦福建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动态调整专业布局,做强紧缺工种和特色专业。推动与开放大学合作,开展“技能+学历”复合型人才培养,实现课程互通、学分转换。在培养模式上,推行全日制、非全日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短期培训并举,支持工学交替、分段完成学业。

深化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健全“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机制。各地人社部门应积极对接各地国资委,推动国有企业拿出一定比例岗位招收技工院校毕业生,试点开设“精匠班”,实现校企深度融合。同时,全面落实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对困难(残疾)家庭学生实施精准帮扶。(记者 李晖)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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