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7日讯 洁美科技(002859.SZ)今日复牌,开盘报45.00元,上涨5.58%;截至收盘报43.08元,上涨1.08%,总市值185.77亿元。
洁美科技昨晚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显示,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周林、远致星火、丁杰、陶尚、陈永富5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埃福思科技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埃福思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26.68元/股。本次停牌前,即2026年3月2日,洁美科技收报42.62元。
截至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评估值及交易作价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上限。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上市公司偿还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以及交易税费等,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不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如果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未能足额募集的情形,资金缺口将由上市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方式解决。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
截至预案签署日,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元龙”)共持有公司股份20,144.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6.71%,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预案签署日,方隽云直接持有上市公司7.78%股份,通过浙江元龙持有上市公司46.71%股份,通过安吉百顺持有上市公司1.60%股份,合计控制上市公司56.09%股份,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洁美科技主营业务为电子封装材料及电子级薄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埃福思科技是国内领先的超精密光学加工装备研发与制造企业。洁美科技表示,通过本次交易,公司业务从电子封装耗材拓展至超精密加工装备,新增超精密加工设备业务。
截至预案签署日,周林直接持有埃福思科技58.57%股份,系埃福思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4年度、2025年度,埃福思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8,050.51万元、13,046.1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614.88万元、4,532.49万元。

2024年,洁美科技实现营业收入18.17亿元,同比增长15.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亿元,同比下降20.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9亿元,同比下降21.9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5亿元,同比增长6.59%。

2025年前三季度,洁美科技实现营业收入15.26亿元,同比增长13.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亿元,同比下降0.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1亿元,同比下降1.8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7亿元,同比下降49.84%。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8号),洁美科技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237,88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01元,共计募集资金48,5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00.32万元(其中,不含增值税金额472.00万元属于发行费用,增值税额28.32万元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47,999.6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材料制作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6.1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921.87万元。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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