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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平一自然村盼修水泥路 交通部门回应

海峡网7月3日讯 (东南记者 冯旭)“早就说要村村通公路了,我们村什么时候才能有一条水泥路?”近日,一位来自南平顺昌的网友在《直通屏山》留言,呼吁解决当地村民的出行难问题。

该网友称,顺昌县大历镇立墩村洋地组是一个自然村,有200多人口。村里只有一条坑洼不平的土路,雨天泥泞不堪。前阵子大雨不断造成多处塌方,村民们想出门避难都无路可走。

针对村民们的企盼,立墩村村民委员会卢主任告诉记者,洋地组通往立墩村的村道长约5.7公里,经测算,修建水泥路约需资金300万元。按照前几年省里对“村村通公路”的补贴政策,每公里可获20万元经费补贴。当时村里打算在自筹一定资金的基础上申请政府支持,发动村民集资,然而村民不愿响应。加上该村没有集体经费,因此修路一事未能进行。“事实上,‘村村通公路’政策主要针对通往行政村的公路,通往自然村的公路本就不在其内,更何况今年起省交通厅已经取消了该项补贴指标,所以,洋地组的道路改建目前看来已经很难实现。”卢主任表示。

记者向顺昌县交通局求证时,办公室高先生的说法与卢主任基本一致。据介绍,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完善“十三五”普通公路建设省补政策的通知》(闽交规﹝2017﹞33号),新建宽度为3.5米的村道可获省级补助12万元/公里,新建宽度为4.5米的村道可获省级补助20万元/公里,但省交通厅目前未下达新建村道指标,因此,在“十三五”期间无法争取新建村道的省级资金补助。“而且,大历镇立墩村洋地组共46户,常住人口80人,修建道路的人均代价比较高。”高先生表示。

村民们的愿望果真无望实现了吗?记者先后咨询了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农路办及综合规划处,工作人员均告知,省里对农村公路改造的补助政策并未取消,但涉及的农村公路首先要在省里的路网规划之内,一般来说是行政村之间的道路,“十三五”规划优先支持加宽拓宽的农村公路和能带动农村产业发展的公路。同时,地方上首先要落实相应的资金拼盘及前期设计,省里再按照轻重缓急进行补助。未列入路网规划的农村公路若有改造需求,可由基层组织申报,县交通局考察确认。对确有改造必要的农村公路,可以由县里提出并自筹一定经费,再纳入省里的年度计划。

“目前政策还是有的,但资金比较困难。”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钱先生坦言,由于前几年鼓励地方上先做,这两年省级资金一方面要逐步消化旧账,一方面要完成国家任务,出现了一定的困难。“我们只能把国家任务放在首要位置,其他项目则适当推后。如果有确实需要建设的项目,争取能在‘十四五’规划期间满足。”钱先生表示。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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