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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赢了人却跑了,也找不到对方的财产,当事人“纸上权利”得不到兑现,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块“硬骨头”。如何有效破解执行难,实现最高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今年3月以来,南平市(县、区)两级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有财产可供执行、涉民生、涉金融、涉特殊主体等六类重点案件的清案专项行动,进一步探寻破解执行难的新举措、新思路,除了传统的五查(存款、房产、土地、车辆、股权)外,还将被执行人的证券、支付宝等财产信息纳入查询范围。

信息化健全司法查控系统

现在,执行法官只需轻点鼠标,少则一两分钟,多则半个小时,就能对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土地、车辆、股权等信息实时查控。

执行信息的快速查询,得益于近年来南平法院系统与公安、国土、房管、工商、车管等部门及金融机构建立的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

这是一起旧案。1999年11月,建阳区余某等3人乘坐摩托车与王某驾驶的吉普车相撞,造成余某等人不同程度受伤。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建阳区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赔偿余某等3人6.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消失得无影无踪,案件执行陷入停滞。今年4月,建阳法院通过司法查控系统查询到王某在厦门有两辆轿车,立即委托厦门法院对两部车辆进行查封。原以为买车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被法院逮个正着。第二天,王某主动将执行款项交清。

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系统共查询房产、土地、车辆等41878次,查询标的额7.76亿元。

新思路“支付宝”纳入执行范围

2015年4月,某眼镜公司在市场调查中发现建瓯市的严某铭在“淘宝网”上大量销售假冒该公司注册商标的眼镜,给该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于是向南平中院提起诉讼。同年11月,南平中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严某铭赔偿原告公司经济损失18万元(含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并立即停止销售该公司注册商标眼镜的行为。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严某铭仍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遂向南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南平中院执行员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却没有发现其它财产可供执行。

“严某铭是淘宝店铺经营者,我们猜想他平时应该会使用支付宝收取网店交易金额,所以他支付宝上可能会有存款。”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王迅说道,支付宝属于法院可执行的“其它财产”范围,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支付宝账户予以查询、冻结、扣划。

今年7月18日,执行团队与杭州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取得联系,查询后得知,严某的支付宝账户内果然还有余额。确认该账户后,执行团队向该公司发出了协助执行的文书,将严某铭的支付宝账户进行冻结,自冻结之日起,该支付宝账号不能用于支付提现。

“此次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成功合作,为执行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王迅介绍,在接下来的执行工作中,该院还将与各支付平台加强合作,增加网络账号的“查、冻、扣”工作,让“老赖”无所遁形。

新举措开通证券信息查询功能

2014年,在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建瓯法院判决被告林某、张某寿、张某荣偿还原告借款67万元后,被执行人未履行裁判义务,申请人于2014年10月9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建瓯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询,对被执行人单位工资进行冻结,并在每个月进行扣划。由于没有查询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然而,事情在今年出现了转机。

今年3月,最高院为了破解法院“执行难”问题,与中国证监会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证监会建立“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工作机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与最高人民法院之间建立网络查控专线联接,通过专线实现对被执行人证券的查控。

执行查询范围的拓宽,使建瓯法院查到被执行人林某在银行有7笔基金,该院遂将被执行人名下基金进行查封,并裁定要求该银行协助将被执行人林某资金账户内的全部基金通过证券交易赎回,将所得款项汇入建瓯法院账户,用于支付给本案申请人。

责任编辑:周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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