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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自今年实施购房补贴政策以来,漳州市已受理芗城、龙文两区购房补贴2852件,合计受理购房补贴金额2572.46万元,受理件数及金额均呈逐月递增趋势。

今年,漳州市印发了《实施购房补贴工作细则》,指出在2022年6月17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存量房转移登记的购房人,可申请购房补贴。其中,在漳州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家庭)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属漳州户籍的,每套可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5%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5万元;属非漳州户籍的,每套可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7%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万元;存量房卖方因改善性住房需求“卖旧买新”,给予卖方一次性补贴5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购房补贴受理时限为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或存量房完成转移登记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存量房转移登记的市民,需抓紧办理相关手续。(闽南日报记者 蔡柳楠)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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