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记者 王玉婷 实习生 李晓燕 通讯员 何枫
“喂,110吗?有人冒充通信公司进行充话费诈骗!”“哎,警察同志,这里出了交通事故,路全堵住了!”这个“热心”男子不仅爱举报“线索”,一举报还是好几次。民警到场一调查,哪来的诈骗、堵车,全是该男子的闹剧!
昨日,记者从梧村派出所了解了这起谎报警情案的始末。
【报警】
消费纠纷心有怨恨
5个多月多次谎报警情
今年1月4日,集美警方第一次接到男子史某的报警,“喂,110吗?这里有人冒充通信公司进行充话费诈骗!你们快来。”一听报警人情绪激动,民警立即赶往集美区嘉庚路3号,找到报警人所说的事发地——一家名为“信和通讯”的店面。进店一了解,所谓的诈骗其实是该店正在进行的一项促销活动。原来,半小时前,史某在该店消费后产生纠纷,一看自己不占理,就想搬出警察来为自己“撑撑腰”。
民警将现场调查情况如实反映给史某,谁知几天后,史某再次用同样的号码打来报警电话,报警内容还是一模一样,“有人诈骗,你们快来管管。”更夸张的是,当民警调查发现又是一次谎报警情、对史某进行劝说警告后,史某不仅不听劝,还报警报上了“瘾”,从1月4日到4月24日,史某隔三岔五就要打来一次报警电话,妨害公安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
6月17日,史某又用相同号码在集美区报警,这次换了理由,“这里两车相剐,造成交通拥堵了。”民警出警一看,哪有什么剐擦,整个路面交通平稳通畅。
一而再再而三地谎报警情,对公安机关的工作造成影响,集美警方将情况上报给市公安局督察支队。
【处理】
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被处行政拘留十日
8月,接到督察支队有关史某涉嫌多次谎报警情的材料,梧村派出所立即调查取证,并于8月23日,依法对“史某谎报警情案”进行调查处理。
10月10日,证据掌握充足,梧村派出所拨通史某电话,“请来所里接受调查。”这时,史某才双腿一软,意识到自己谎报警情的严重性。
根据查证的事实,违法行为人史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思明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史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厦门网)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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